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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精河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协调发展 | ||
| 作者:王勇 稿件来源: 发布日期: 2008-05-12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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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,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前提和保证。多年来,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政策,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开展活动,做到年年有重点、年年有新内容、年年有新发展,使各民族之间互相信任、互相尊重、互相支持,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保持了协调稳定的良好局面。 25年来,我县先后召开了5次民族团结表彰大会,命名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335个,全县已有各级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38个,先进个人150人。 县委、县政府加大了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和培训力度。截至目前,全县少数民族一般干部达1956人,占一般干部总数的36.3%,少数民族科级干部144人,占全县科级干部总数的33.8%,县四套领导班子共配备少数民族干部10名,占县级领导成员总数的33.3%。 实践证明,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,是增强民族团结、维护祖国统一、反对民族分裂的有效形式,把这项活动深入、持久的开展下去,必将对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、和谐发展起到关键作用。 今年5月是自治区第26个民族团结教育月,我县将围绕"畅谈辉煌成就,携手团结奋进"这个主题,充分发挥报告会、座谈会、图片展览、知识竞赛、征文活动等传统宣传形式,不断推进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创新、形式创新、手段创新,把宣传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,进一步增进民族团结,振奋民族精神,凝聚起全县各族人民的力量,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现代化建设。(责任编辑:牛敏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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