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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精河县城镇工商所查处无照经营食品案 | ||
| 作者:朱代满 稿件来源:博尔塔拉报 发布日期: 2008-05-05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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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精河县城镇工商所查处了一起无照经营食品案件,当事人李某被罚款10000元。 3月27日,精河县城镇工商所执法人员对精河县幸福西路一家店铺检查时,发现店主李某经营着雪糕冰淇淋的仓储和销售。由于李某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经营手续,而被城镇工商所立案调查。 经查,李某在没有取得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,从今年3月5日开始经营蒙牛雪糕冰淇淋的仓储和销售。之后李某又与县城的一家超市签订了以年补贴电费800元的方式,销售由李某经销的蒙牛雪糕冰淇淋产品,3月20日,超市从李某处购进并开始销售价值833.5元的雪糕直至被查。(责任编辑:牛敏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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