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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哈萨克族家庭与婚姻 | ||
| 作者: 稿件来源: 发布日期: 2006-10-11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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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萨克族的家庭是父系家长制家庭,男子成婚后,一般在父母的住房旁另立居室,但仍可以和父母一同吃饭,一起生活。父母的财产由幼子继承。如果夫妻离婚,子女全部归男方。如丈夫主动提出离婚,女方可以带走自己的陪嫁。如果女方主动提出离婚,则不许带走任何东西。 在一些哈萨克人家中,至今仍有将大儿子送给父母为子的习俗。父母像对待亲生儿子一样,给其成家,并分给遗产。 哈萨克人的婚姻,旧时具有买卖性质,结婚前,男方必须给女方家送彩礼,大多是活畜,优厚者给77匹马,中等的给47匹,最少的也要给17匹。此外,还要送"吃奶礼"、"成婚礼",给女方亲属送衣料等。一些贫苦人家送不起彩礼,便实行"换门亲",即这一家的姑娘嫁给女方家的儿子,互相交换,谁也不要用谁的彩礼。如果一家尽是男孩,出不起彩礼,又无亲可换,便只有守着父母过一辈子。 哈萨克人的婚礼较为复杂,一般有五个仪式,即订婚仪式、"吉尔提斯"礼(男方给女方送各种结婚用品)、登门仪式、出嫁仪式和迎娶仪式。其中以出嫁、迎娶两个仪式最为热闹。 出嫁之日,女方须宰牛、马、羊,宴请宾客。然后宾主欢聚一堂,尽情歌舞。一群年轻人这时会围聚在姑娘的毡房外唱《加尔,加尔》(劝嫁歌),用歌声欢送出嫁的姑娘。临行时,新娘或其亲属唱《森斯玛》歌,告别乡亲。有的在出嫁之日还举行摔跤、叼羊、姑娘追、赛马等活动。 迎娶仪式是当新娘来到男方家门口时,由一个胳膊上系有各色布、手持嫩树枝的人唱《别他夏尔》歌(揭面纱歌)。歌唱完后,揭开新娘的面纱,向众人介绍,并向新娘讲一些劝诫、忠告的话。新娘向公婆行礼,向炉火倒油。油燃起来时,在座的人都口念"火娘娘,火娘娘,给我们把福降"。迎娶之日也要举行许多娱乐活动,如赛马、摔跤等。 新中国成立后,国家提供男女平等,婚姻自主。哈萨克族青年男女冲破包办婚姻的枷锁,自由恋爱结婚的日渐增多。妇女在家庭、社会中的地位也大大提高,她们走向社会,参与广泛的社会活动,许多哈萨克妇女成长为国家干部和知识分子,成为各项建设事业的一支重要力量。 在财产继承、婚姻等方面,哈萨克族群众革除旧习,依照国家法律行事。但结婚索要彩礼的现象仍较普遍,少则千元,多则数千元不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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